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
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进一步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管理办法》(重师教发〔2012〕69号)的文件要求,现开展2016年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招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院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辅修专业、双专业的招生宣传与报名工作,确保下学期辅修专业、双专业顺利开班。
二、2016年全校共有10个专业(方向)开办辅修专业或双专业(附件1),请各学院做好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的宣传、动员工作,并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至学院所有大一、大二年级学生。自愿修读辅修专业或攻读双专业的学生,向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的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申请表》(附件2),经主修、辅修学院审批、考核合格后,办理辅修专业、双专业修读手续,于下一学期开始修读。
三、各学院招生结束后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下学期开学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四、各学院招生结束后,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辅修专业双专业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11〕22号)的文件要求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辅修专业、双专业学费收费汇总表》(附件4),并于下学期开学后报送至财务处。
附件:1.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辅修、双专业汇总表
2.重庆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专业申请表
3.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辅修专业、双专业招生报名汇总表
4.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辅修专业、双专业学费收费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