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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学仪器设备计划的通知
2017-01-19 08:47  

关于申报2017年度教学仪器

     设备计划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了保障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水平,同时,科学合理的使用建设资金,依据《关于实行“设备年度申报”的通知》(重师资发[2011]10号)(附件1)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要求,认真组织2017年度教学仪器设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添置的设备要满足人才培养方案中所需要的实验教学的设备;满足学生对科学实验基本要求和技能训练的需要;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前要进行必要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

 

2、适应实验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满足课程设置和新专业实验室建设规划的要求,尤其是新设实验课程项目亟需购置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教学仪器设备须填写《需求报告模板》(附件2)。教学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应以实验项目为依据,必须直接用于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选型要求合理,设备单价尽可能大于800元。

 

2. 新建实验室设备购置要有前瞻性,建设方案要完善,仪器设备的台套数、选型等设备配置要合理。

 

3. 各教学单位须深入调研教学仪器设备的市场价格,报价尽量与市场价格一致。

 

4. 今年原则上不审批预算单价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大型设备,若确需申报,须填写《大型设备论证报告》(附件3)。

 

5. 实验室装修、家具等不在此专项经费中支出。

 

请各教学单位尽快落实2017年度教学仪器设备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于3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发送:1774639@qq.com。随后,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计划进行审核和论证,并将审核通过的采购计划交资产管理处执行。

 

 

附件: 1.关于实行“设备年度申报”的通知、重师资发[2011]10

 

2.需求报告模板

 

3.大型设备论证报告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118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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