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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高水平运动员成绩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13 15:41  

 

校体育学院:

 

为了保证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现将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高水平运动员成绩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并组织各代表队教练员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1420152016级高水平运动员和参加高水平运动队并随队参加比赛,为学校取得相应成绩的普通本科学生在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成绩。

 

二、工作内容:

 

(一)请各代表队教练员根据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学分评定对照表,完成各自代表队运动员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训练学分”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

 

(二)请各高水平代表队教练员参照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代表队参赛情况调查表,填报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各代表队参赛人员及获奖情况(注:请填报代表学校参加的最高层次比赛所获得的最高成绩)。

 

(三)教务处根据各代表提交的附件1,添加各代表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竞赛学分”选课名单后,请各代表对教练员根据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竞赛学分评定对照表,完成各自代表队运动员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竞赛学分”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

 

(四)教务处根据各代表队教练员网上评定的“训练学分”和“竞赛学分”成绩,制作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加分方案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对相应运动员和学生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课程成绩进行加分处理。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代表队教练员应于915日前完成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训练学分”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

 

(二)各代表队教练员应于922日前完成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代表队参赛情况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三)教务处于927日完成各代表队“竞赛学分”的选课名单添加工作,并打开网上成绩录入系统由各代表队教练员录入成绩。

 

(四)各代表队教练员应于106日完成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竞赛学分”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

 

(五)教务处于1011-17日公示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加分方案。

 

(六)教务处根据公示结果在教务系统中处理相关学生课程成绩。

 

四、材料的提交要求:

 

附件1填报要求:1、该材料需将各代表队信息汇总在一张表内报送,不接收各代表队分别报送的材料。2、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体育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弘德楼1106办公室,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273523861@qq.com。3、该材料除相应领导签字处以外,不能手工填报。

 

 

附件: 1.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代表队参赛情况调查表

 

2.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学分评定对照表

 

3.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竞赛学分评定对照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911

 

附件【附件.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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