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为切实做好2017年9月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如下。
一、审核对象
在校继续学习2012、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审核时间安排
9月14—15日,学生申报。
9月14—22日,学院审核与公示。
9月25—26日,学院审核结论上报。
9月25—28日,教务处审核。
9月29日,打印并发放证书。
三、审核材料准备
学院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资格,并填报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9月毕业学生名单》和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9月申请毕业学生情况校对说明》。附件1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2只需提供签字盖章完备的纸质材料。附件1、2纸质版交弘德楼1106办公室赵化纯收,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273523861@qq.com。(注:在提交附件2前请各学院审核工作人员在1106办公将相关学生历次审核材料调出,并按审核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后一并提交。)
四、审核工作注意事项
各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应以学生教务系统中通过的课程成绩和获得学分为标准,不得以任课老师口头告知或者其它任何证明材料为审核学生是否通过某课程获得学分的依据。
审核工作期间,1106办公室概不接受学生个人咨询毕业审核的有关问题。请各学院审核工作相关人员认真解答学生疑问;如遇不能解答的问题,请各学院教科办相关工作人员和运行课1106办公室联系后再向学生进行解释。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9月毕业学生名单
2.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9月申请毕业学生情况校对说明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