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全面落实我校“提档升级”的战略方针,助推学校内涵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以迎接审核性评估为契机,学校将组织由校外专家带队的专家组对近三学年全日制本科试卷质量与管理、近三届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也围绕教学运行、青年教师培养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0月30日:地理与旅游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
10月31日:生命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11月1日: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
11月2日:化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11月6日: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
11月7日:音乐学院、历史与社会学院
11月8日:传媒学院、文学院
11月9日: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学院
11月10日:初等教育学院
如专项检查时间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专项检查具体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1)近三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机构及工作实施细则, 有毕业设计的专业,需准备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若以团队方式完成毕业设计的,需准备团队成员个人的评价标准。
(2)近三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成绩统计表、较上一届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更新率(题目更新率应大于50%,且须一人一题)。
(3)近三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统计表、评阅教师统计表。
(4)近三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纸质文档,含封面、成绩评定表、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正文,且按顺序装订。
(5)近三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二)试卷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各学院每个专业(或方向)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专业课(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试卷。
2.检查标准及具体内容
(1)试卷管理标准:
a.《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考试工作规范》(重师教〔2011〕27号)
b.《关于规范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文件的通知》(重师教〔2016〕78号)
(2)检查的具体内容:
a.本学院近三学年对试卷及成绩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的执行情况。
b.提供近三学年课程汇总表,供专家组进行试卷抽检。
c.试卷材料的归档情况。包括封面、成绩册(附学生形成性评价成绩记载表)、试卷分析报告、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样卷、学生答卷。
d.试卷及相关材料的质量。(试卷出题质量;教师阅卷情况;平时成绩记录情况;试卷材料格式规范性;试卷分析情况;各级审核签字情况。)
e.试卷的保存情况。
(三)教学运行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
(1)当天本院所有教师的授课情况以及学生学习情况。
(2)通过各项检查或座谈,了解学院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状态。
2.检查方式(以下为参考方式,具体方式由专家组统一决定)
(1)专家组在检查当天随机抽选课程进行现场听课。
(2)专家组通过现场询问、组织教师座谈或学生座谈了解教学运行情况。
三、专项检查流程
(一)学院汇报
专家组听取各教学单位围绕试卷管理、教学运行工作、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汇报(30分钟)。
(二)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程序
1.检查各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材料是否按学校要求进行归档。
2.总体审查各专业选题、题目更新率、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安排等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3.按专业对毕业论文纸质文档(含封面、成绩评定表、开题报告、教师指导记录、答辩记录、正文)进行检查。
4.专家组反馈检查情况。
(三)试卷质量与管理专项检查程序
1.专家组抽查各专业课程试卷资料。请学院提前分专业(或方向)放置三学年专业课(包括必修和选修)课程试卷。
2.专家组总结梳理检查情况,现场与学院领导反馈意见并提出整改建议。
四、专项检查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参与本次检查工作。
2.专家当天检查完成后即刻反馈意见,请各学院党政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参与反馈与交流。
3.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配合,备齐检查材料,安排好相关人员,确保检查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同时,各教学单位也应高度重视专家组反馈的问题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抓好整改落实,顺利迎接审核性评估。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