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籍管理环节,充分发挥学生个性特长,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师发〔2017〕63号)和《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重师发〔2017〕99号)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开展2017-2018学年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报名资格
(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的大一年级本科学生。
(二)大一年级第一学期表现良好,未受过处分。若在报名后至转入新专业前期间受到学校处分的,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高考入学后通过我校校医院体检,身体无异常,申请转专业前未出现重大疾病或身体条件不适合就读转入专业的情况。
(四)参加第一学期所选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选修课)的首次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
(五)自愿申请。
二、转专业考核方式及要求
转专业考试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具体执行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考试工作方案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实施。
要求:转专业考试应严格按照学校考试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实施。考试形式不限,笔试、面试皆可,但文理兼收类专业应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科类(文科或理科)制定相应的考试内容。考试试题、评分原则、评分结果和排名等环节必须形成书面资料,由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并存档备查。
三、转专业相关原则
(一)转专业基本原则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重师发〔2017〕99号)的规定执行。
(二)学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且必须参加报考专业所在学院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三)2017年,部分地区已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不再实行传统的按类别、分批次的招生方式,而是将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由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因此,在2017级学生中,生源地为上海和浙江的普通类学生在填报转专业志愿时,不分批次、不分文理、不分选考科目;生源地为山东和海南的普通类学生在填报转专业志愿时,不分批次,只按照招生大类进行填报。以上四个地区学生转专业的分班原则由学校在统一录取环节中予以制定。
(四)2017年招收的“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的学生不得转入121项目实验班之外的专业。
(五)2017年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专业不能转出。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报送接收计划
各学院针对各自专业的人才培养规律、市场需求实际、招生就业状况和学生学习能力的情况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月3日前将《2017-2018学年转专业接收计划》(附件1)(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二)报送考核方案及要求
各学院针对各接收专业的专业特点自行制定转专业考试方案,指定考试内容和方式并提出具体考试要求,认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转专业考试安排表》(附件5)并于2018年1月3日前(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三)公布接收计划和考试安排表
2018年1月9日前教务处将各专业接收情况和考试方案及要求分别在大学城校区、北碚校区进行公布。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专人负责,作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四)学生提出申请
2018年1月10—12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各学院汇总本院转专业学生信息并填写《2018年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未审核版)(附件3)(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超过规定时间不再予以办理。
(五)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各学院根据转专业报名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于3月12日前将审核过的《2018年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审核版)(附件4)(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和《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统一提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2018年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审核版)的学生名单顺序及填报志愿务必与《2018年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未审核版)保持一致,审核版中不允许增加新申请的学生。同时,《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按照《汇总表》(审核版)顺序编号排列。
(六)学院考试及成绩公示
3月15-16日,学生参加各学院组织的考试。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接收专业的专业特点自行指定考试内容和方式。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对考试成绩进行汇总、排名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务必于2018年3月20日17:00之前将《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转专业考试结果报送表》(附件6)(纸质盖章的和电子的各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七)学校录取及公示
2018年3月下旬,学校将根据各学院上报的考生成绩及排名择优预录,任意科目缺考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预录名单在全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下发转专业学生名单并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五、学籍异动和管理
(一)市教委审核备案后的转专业学生,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异动注册,按照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考试管理、毕业授位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转专业学生的毕业、授位要求及待遇与转入的年级及专业学生相同。
(三)凡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并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四)已正式录取的转专业学生按规定到新专业报到并进行学习,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已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手续的,原则上不可再转回原专业。
六、其他
请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自己所在校区办理填报和咨询相关政策等事宜。
(一)大学城校区
联系人:李媛联系电话:65910194地点:弘德楼1栋1106办公室
(二)北碚校区
联系人:颜波联系电话:68356850地点:乐育英才楼二楼教学与科研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转专业拟接收计划表
2.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018版)
3.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未审核版)
4.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学生报名汇总表(审核版)
5.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转专业考试安排表
6.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转专业考试结果报送表
7.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转专业工作流程及要求
重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