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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2018-01-05 16:53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及选课对象

 

选课时间一:2018010409:302018011823:59,选课对象为2017级、2016级、2015级、2014级、2013级(城市规划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选课时间二:2018030309:302018031823:59,选课对象为2017级、2016级、2015级、2014级、2013级(城乡规划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请各学院做好指导工作,根据选课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效选课。

 

二、选课课程

 

1.选课前务必熟知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了解毕业、授位要求。学生以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进行网上选课,网上需选取的课程有专业必修课程、通识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大学英语,《体育II》和《体育体育IV(分项目)》已根据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体育I》和《体育III(分项目)》选课正选名单进行继承选课,学生无需自己选退体育课程。

 

2.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重师发〔20122),选课前学生应仔细阅读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必修课和选修课总学分数不得少于14学分,以20-24学分为宜。可以多选多修,但最高不超过32学分。

 

3.在选课阶段,必修课程选课学生根据推荐课表选择任课教师及课程,选修课程选课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及课程,也可补选或退选。课程一经选定确认,选课阶段之后不得改选或放弃(含通识选修课),如不参加考试,按缺考处理。

 

4.选课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选课时间安排跨度大,同时通识课课程资源充足,自行安排时间,尽量避免集中选课。

 

5.选课期间,学生个人可自行选课和退课,选定后须通过我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个人课表,确认所选课程是否有误并及时调整。

 

6.选课结束后,形成课程的正式选课名单与学生个人课表,任课教师应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选课名单,并以选课名单为准进行教学安排;学生应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个人课表,并严格按照个人课表参加学习和考核。

 

三、选课方法

 

学生须由本人在网上进行选课,选课网址http://jwxt.cqnu.edu.cn

 

四、特别提醒

 

1.确认选课的课程,将严格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纳入选课学分数。

 

2.课程的选课名单由学生选课过程自主产生,任课教师、学院不得自行接受学生选课或退课。学生不能参加未选教学班的学习和考核,否则课程成绩无效;选课后未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退选又不参加正常的教学环节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以“0”分、“缺考”或“不及格”记录,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课程学分记入选课学分数。

 

五、其他

 

联系人:姜东海

 

联系电话:65910195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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