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正常行课,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普通全日制本科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开课计划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程序
1.填报时间: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21日。
2.各学院核查培养方案,打印《学期专业教学计划》报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交教研室安排任课教师,务必在时间要求范围内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学期课程安排提交工作。
3.若因培养方案调整导致开课计划发生变化,须填写“重庆师范大学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研科审批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中修改培养方案,然后根据培养方案生成下学期的开课计划。
4.拟开课计划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各学院将拟开通识课、教师教育课、交叉课提前通知承担该课程授课任务的单位,承担授课任务的单位务必在2018年11月06日前向报送单位反馈能否承担其课程的情况,并在2018年11月21日前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开课计划填报工作。
5.开课计划提交完成后,各学院以班为单位查询课程安排情况并打印,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教研科审核并签字,通过后打印一式二份,一份报送至教学运行科,另一份学院存档备查;承担通识必修课授课的教学单位以课程名称为单位打印一份安排表交教学运行科备案。
6.开课计划填报完成后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安排进行排课,须确保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顺利行课
二、工作要求
排课原则请严格执行《重庆师范大学课程安排及调、停课管理办法》(重师教发〔2012〕139号)等学校制定相关文件要求。特别注意以下情况:
1.人才培养方案涉及各类课程(包含音乐学院小课、实验课、实践课)均须进行填报,教学时间和地点须填报完善,保障教学活动实施和学期末成绩及时登载。
2.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根据校历节次进行课程安排,根据校历上课时间进行日常教学活动开展。
3.各专业课程安排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课程安排要合理、符合教学规律,排课节次、排课时间符合要求。如应考虑教师、学生每天的课时负担,每个教学班级每天不宜超过8学时,每周一般不能超过30学时;任课教师每天授课最多通识课不宜超过6学时,专业课不超过4学时。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原则上不能4节连排(艺术类及实践课程除外),以保证教学效果和质量。每个教学班白天必须有课,夜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科基础课;理论课尽量安排在1-6节,7-8节原则上只安排上机及实训课程,1-2节原则上不能排体育课。
4.原则上教授、副教授每年须独立为普通本科生开设一门不少于10学时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具备开课资格,安排新开课、开新课的教师必须通过学校的教学考核方能开课,不合格不得任课。任课教师一经确定,行课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5.各学院填报开课计划时,课程起始周次务必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保持一致。
6.我校实行的星期一至星期六排课制度,有关排课安排需遵守如下原则。
(1)计划性原则。课程安排须严格按照学校校历和教学计划施行,体现课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均衡性。
(2)分批次排课原则。优先安排涉及范围大、影响因素多的课程。主要包含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思政类课程、通识选修课等,该类课程需选择学生共有时间进行开课。具体如下:
(a)大学英语I─III星期一至星期六排课,大学英语能力拓展课程和重修课程星期六全天排课;
(b)计算机文化基础理论部分星期一至星期六排课;
(c)思政类课程星期二上午1-2节、星期三下午5-8节、星期六全天排课,重修课程星期六排课;
(d)通识选修课星期三晚上、星期六全天排课;
(e)其余各类通识类重修课程如重修人数达到40人以上需单独开班,星期六排课。
(3)其他
因考虑法定节假日调休、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占用等原因,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校历第6、10、15、16周共4周的星期六不排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东海 联系电话:023-65910131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