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现将开展2018-2019学年课时量核算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算对象
核算对象是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交叉课。公共必修课包括针对全校各专业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和教师教育课程;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交叉课包括针对全校部分专业开设的专业课。
二、核算原则
1.按开课单位统计课程,包含该单位人员讲授的本、专科公共必修课(含通识必修课、教师教育课程)、专业课(含理论课、实验课)、交叉课(含理论课、实验课),其课时费均划入开课单位。
2.机关管理干部所授课程、外聘教师授课,其课时费由开课单位分配。
三、计算方式
1.理论课
(1)计算公式:核算总课时=课程学时×班人数系数×课程系数
(2)班级人数系数:80以下(×1);80-119(×1.2);120-159(×1.4);160-199(×1.6);200以上(×1.8)。
(3)课程系数:通识必修课和交叉课的课程系数为1。
2.实验交叉课与实验公共课
(1)全校性计算机类公共实验课和计算机语言类实验课,指导教师一次指导80人以上,人数系数为1;指导教师一次指导60-79人,人数系数为0.8;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59人,人数系数为0.7;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人以下独立小班,人数系数为0.6;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人以下,人数系数为0.5。
(2)基础实验课、专业实验课和计算机硬件类实验课,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人以上,人数系数为1;指导教师一次指导20-39人,人数系数为0.8;指导教师一次指导12-19人,人数系数为0.7;指导教师一次指导6-11人,人数系数为0.6;指导教师一次指导6人以下,人数系数为0.5。
四、数据报送要求
1.教务处根据2018-2019学年教务管理系统开课数据生成2018-2019学年开课课时核算表相关表格,各教学单位核实课时具体情况,并签字确认后上报(交叉课由开课学院填写并经受益学院签字认可)。
2.未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按照《2018-2019学年开课课时核算表》格式独立填报,上报教务处审核。
3.2019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一份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1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360896850@qq.com。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后报送人事处,作为本学年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交叉课课时费划拨的依据。
课时量是学校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核实,务必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联系人:雷佳杨雨浓 联系电话:65910321
附件:1.2018-2019学年公共必修课课时核算表
2.2018-2019学年专业课课时核算表
3.2018-2019学年交叉课课时核算表
4.2018-2019学年课时核算统计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