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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课时核算的通知
2019-02-28 16:50  

 

校属各教学单位:

 

现将开展2018-2019学年课时量核算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算对象

 

核算对象是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交叉课。公共必修课包括针对全校各专业开设的通识必修课和教师教育课程;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交叉课包括针对全校部分专业开设的专业课。

 

二、核算原则

 

1.按开课单位统计课程,包含该单位人员讲授的本、专科公共必修课(含通识必修课、教师教育课程)、专业课(含理论课、实验课)、交叉课(含理论课、实验课),其课时费均划入开课单位。

 

2.机关管理干部所授课程、外聘教师授课,其课时费由开课单位分配。

 

三、计算方式

 

1.理论课

 

(1)计算公式:核算总课时=课程学时×班人数系数×课程系数

 

(2)班级人数系数:80以下(×1);80119(×1.2);120159(×1.4);160199(×1.6);200以上(×1.8)。

 

(3)课程系数:通识必修课和交叉课的课程系数为1

 

2.实验交叉课与实验公共课

 

(1)全校性计算机类公共实验课和计算机语言类实验课,指导教师一次指导80人以上,人数系数为1;指导教师一次指导60-79人,人数系数为0.8;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59人,人数系数为0.7;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人以下独立小班,人数系数为0.6;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人以下,人数系数为0.5

 

(2)基础实验课、专业实验课和计算机硬件类实验课,指导教师一次指导40人以上,人数系数为1;指导教师一次指导20-39人,人数系数为0.8;指导教师一次指导12-19人,人数系数为0.7;指导教师一次指导6-11人,人数系数为0.6;指导教师一次指导6人以下,人数系数为0.5

 

四、数据报送要求

 

1.教务处根据2018-2019学年教务管理系统开课数据生成2018-2019学年开课课时核算表相关表格,各教学单位核实课时具体情况,并签字确认后上报(交叉课由开课学院填写并经受益学院签字认可)。

 

2.未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按照《2018-2019学年开课课时核算表》格式独立填报,上报教务处审核。

 

3.20193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一份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104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 360896850qq.com。教务处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认真核查后报送人事处,作为本学年公共必修课、专业课、交叉课课时费划拨的依据。

 

课时量是学校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重要依据,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核实,务必保证数据准确无误。

 

联系人:雷佳杨雨浓    联系电话:65910321

 

 

附件:1.2018-2019学年公共必修课课时核算表

 

2.2018-2019学年专业课课时核算表

 

3.2018-2019学年交叉课课时核算表

 

4.2018-2019学年课时核算统计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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