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46号),为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内涵式发展,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19年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专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业优势。所申报专业应属于本校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的优势专业,具有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合理的课程体系,能体现本专业的发展定位,人才培养质量高。对已入选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改革试点专业、市级特色专业、基础较好的智能化产业类专业优先立项。对于已通过国际认证和国家级认证的专业,经学校申报,市教委直接认定市级“一流专业”。
(二)教师团队。专业负责人学术能力强、教学管理经验丰富;教师团队整体水平高、结构合理,团队在教学改革、资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效显著。专业负责人是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教育部专业教指委委员、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特色专业(群)负责人等优先立项。
(三)专业平台。具有承担一流专业建设的教学平台;平台建设和运行规范有效,共享程度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成效明显。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基地,国家级或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或市级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智库等的专业优先立项。
(四)协同育人。广泛开展协同育人,有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间的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有彰显办学特色的产教融合项目,有与规模以上企业共建的产学研平台;或与用人单位共建的长期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申报专业在围绕国际合作,信息化、智能化教学、双创教育、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标志性成果的优先立项。
(五)教学质量。申报专业的教学质量应该在本校名列前茅;申报专业学生报到率95%以上,初次就业率85%以上,社会声誉高,社会影响大。拥有国家级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专业、国家级和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的专业、教育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的专业、学生在全国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专业给予优先立项。
二、相关事项
(一)“一流专业”重在建设过程、有利于持续发展,必须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加强支撑一流专业的教师队伍、课程、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及体制机制建设,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市级一流专业的建设原则和标准,按《重庆市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附件1)。
(二)各学院应参照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的遴选评审指标、验收标准(附件2、3),围绕专业优势、教师团队、专业平台、协同育人、教学质量等方面,总结特色优势建设基础,合理规划建设任务和经费使用投入情况。
三、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5)、《重庆师范大学申报市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csjwcjyk@163.com,信息采集表和申报书纸质版装订成一册(一式十份)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研科(综合楼236)。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5日17:00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苗苗;65362778)
附件:1.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
2.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遴选评审指标
3.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标准4.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高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信息采集表
5.重庆市本科高等学校“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6.重庆师范大学申报市级“一流专业”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