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 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19〕176 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5 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三)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合格,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市教委、原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 号)和《关于修改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16 号)执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19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资格审核
各学院对本单位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填写《2019年应届毕业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统计表》(附件2)、《2019年应届毕业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附件3)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表》(附件4),于5月13日11:00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田家炳教育书院622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3014307@qq.com。
1.审核依据
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全日制应届毕业师范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
(2)须达到《重庆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师发〔2017〕63 号)的毕业条件,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能够在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前获得毕业证书。
(3)须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4)申报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须与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体检
各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参加体检,体检医院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指定的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网上申报
各学院统一组织具有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选择: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就读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为就读学校所在区县的教 育行政管理部门,现场确认机构为就读学校。
2.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师范生申请认定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前,申请人可对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四)认定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各学院负责对认定申请应届毕业生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承诺书》《体检表》以及身份证、照片等进行审查。
1.身份证原件当场核查,不提交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登记照 2 张。照片为正规证件登记照, 应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照片为相同底版。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签字、扫描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需将纸质件提交到就读高校。
4.其他材料:认定申报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认定系统能自动验证通过的不再审核原件。
(五)拟认定人员公示
各学院对通过认定资料审核的学生名单在院内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六)证书办理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申报学生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公示和证书编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公示后的名单打印证书,由学校统一将证书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教委进行现场审核和盖章。
(七)证书发放及错误信息更正
各学院负责证书发放工作。对发现的错误信息,在6月2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http://www.jszg.cq.cn/)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由中心统一送至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更正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八)材料归档
各学院安排专人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并于6月26日之前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2019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存档情况记录表》(表格从重庆市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http://www.jszg.cq.cn/),由中心统一报送至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严格认定标准和工作程序,确定负责人及工作联系人(请勿安排学生担任联系人),统筹安排好认定工作。
(二)各学院应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王洪联系电话:65910179
附件:1.2019年应届毕业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
2.2019年应届毕业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统计表
3.2019年应届毕业师范生教师资格认定审核表
4.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表
5.2019年教师资格认定“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说明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