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6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师函〔2016〕2号)文件精神,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今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2016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到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指定的医院参加统一体检,申请其他资格种类认定的人员以我校毕业体检为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师范教育类专业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全日制教育硕士)。
二、体检医院与地点
沙坪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科(原沙坪坝区体育馆三楼);联系电话65365117,65365167。
三、体检时间
2016年5月16、17日的上午8:30-11:30
四、体检流程
1.8:30之前到医院咨询台领取体检表,粘贴照片。
2.缴清体检费用后,按照医院要求进行各项体检。
3.体检完成后,将体检表交到医院指定地点。
五、体检内容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附件1)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忌酒,忌大荤,21:00点以后禁食。体检当日要求空腹(不吃早饭、不喝水)。
2.体检当日勿穿连裤袜,不要佩戴项链等金属饰品,不要穿金属亮片的衣服。
3.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2寸免冠相片(蓝底或红底)及体检费(约400元)。
七、工作要求
1.本次体检由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统一组织,若不按照要求参加体检,后果自负。
2.有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生所在学院须指定1名带队老师到现场组织协助学生体检,确保本学院学生体检顺利完成。
3.有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生所在学院需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师范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生体检统计表》(附件2),并在5月11日17:00前将纸质和电子版表格交到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田家炳教育书院6229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洪联系电话:023-65910179
电子邮箱:23014307@qq.com
附件: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9号)
2.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师范毕业生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学生体检统计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