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
学分转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专升本和转专业学生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现将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分转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转接工作范围
本次学分转接工作针对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学生和专升本学生的课程学分及成绩开展。
二、相关材料的准备
(一)转入学院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重师发[2012]2号)中第四章关于“学分转接”的相关规定对学生提供的原学校(院)成绩证明材料进行学分及成绩认定,并按要求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课程认定表》(附件1)。
(二)学分及成绩认定后,学院将学生可以留用的课程成绩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成绩导入模板》(附件2)的格式制作成成绩导入模板。(注:可留用的成绩是指:被学院认定为免修免考和免修免考但课程性质、名称、学分、分数等信息需要调整的课程)
(三)附件1中应包括对学生在原学校(院)所有学分及成绩的认定结果。附件2中仅需提供学院留用的学生毕业所需的课程。附件2中所需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应与学生所在年级的信息一致。
(四)各学院将转学和专升本就读学生附件2汇总后再提交教务处。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认真填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课程认定表》(附件1),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教务处存档一份、学生自留一份、学院教科办存留一份),于10月10日报送教务处1106办公室存档。
各学院制作并汇总附件2后,于10月10日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3523861@qq.com;纸质版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加盖公章教务处1106办公室存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学生学分转接工作,确保学校教学活动平稳有序进行。
联 系 人:赵化纯联系电话:65910194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课程认定表
2.重庆师范大学成绩导入模板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