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于2016年正式展开,2016级师范专业学生在2018年下半年便可参加相关科目的理论考试与面试,市教委为进一步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保障面试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增选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为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校各学科专任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政策方针;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60周岁以下;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 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5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特殊学段(如幼儿园、中职专业课与中职实习指导)或学科(如艺体学科)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5. 严格履行面试考官职责,接受相关考试机构的管理和调派。
二、遴选名额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原则上各学科推荐8-10人,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专家不限。2016年已推荐过的教师不再申报。
三、遴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须加强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符合进入考官库条件,保障本学科有足够的面试考官数量。
四、其他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面试考官遴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遴选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公道正派的面试考官。
2.各单位和推荐人选认真填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 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4月7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田家炳书院622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3014307@qq.com。
联系人:王洪;联系电话:65910179
附件: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增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的通知》(渝教师函〔2017〕2号)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推荐表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官基本信息汇总表
4.申报面试科目代码与名称对应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