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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最受2017届毕业学生欢迎的教师”活动通知
2017-04-06 08:53  

关于开展评选“最受2017届毕业学生

欢迎的教师”活动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加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促进师生间交流,学校决定开展“最受2017届毕业生欢迎的教师”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在2017届毕业生中进行,推荐教师范围为2017届毕业生授课教师,包括专业课、公共课和实验课等,被评选的教师课堂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二、评选条件

 

1.入围教师最终得票率不低于60%,且近6学期中有4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在所在学院的前50%

 

2.无教师得票率达到60%的学院,按得票率不低于50%,且近6学期中有4学期的教学质量评价均在所在学院前50%的原则推荐该学院排名第一的教师入围。

 

3.满足评选条件的教师,按得票率由高到低排序,入选人数不超过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5%

 

参数说明:课程人数(A)为选择该门课程并有成绩记载的记录学生数,投票人数(B)为参加该门课程投票的学生数,推荐人数(C)为参加该门课程投票且推荐该门课程的学生数。投票率为投票人数占课程人数的比率B/A,得票率为推荐人数占投票人数的比率C/B。原则上投票率低于60%的课程不入围。

 

三、评选组织

 

1.本次评选采用分散投票的方式。46日后学生可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最受2017届毕业生欢迎的教师”投票链接进行分散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65日。

 

2.学校根据学生投票结果,按相关评选条件确定各学院入围教师名单。学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获奖教师由学校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给予奖励。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进此项工作,在毕业班级中积极宣传,将最受毕业生欢迎的教师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给学生,让他们选出最喜爱的教师。

 

2.毕业年级学生参与评选后方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综合素质讲座学分,点击“综合素质讲座查询->听讲座记录”,再点击页面下方“生成成绩”,即可生成相应学分。

 

3.若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联系人:姜东海杨雨浓联系电话:65910195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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