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转专业名单及
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重师发〔2012〕1号)、《重庆师范大学“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重师教发〔2014〕12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开展了面向2016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现经过选拔,确定共273名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
为规范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选课管理、教材管理和成绩管理,保证转专业学生顺利进入新专业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管理
请各学院按照《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转专业录取名单》(附件1)及时通知本院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于4月6日前到转入学院报到。各接收学院根据转专业情况进行班级设置调整,确保转专业学生入读班级设置及课程开设正常。
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须进行学籍变更,请各接收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于4月5日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学籍管理室(弘德楼1106)领取《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在“拟转入学院考核意见”处签字盖章后于4月6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106室。
另外,本次转专业无需学生到校内相关部门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各接收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填报《重庆师范大学2016级转专业分班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电子版)于4月6日下午5: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科1106室谢汝莉老师处。
二、退课、选课安排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院获得转专业资格并确定转专业的学生于4月6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五点自行在网上办理退课(退课包含体育课、必修课、选修课),4月8日上午九点至4月10日下午五点自行在网上完成选课(体育课的选课由体育学院王华老师统一处理),如有问题请于4月10日及时联系姜东海老师(65910195)。
三、教材退还安排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院获得转专业资格并确定转专业的学生于4月6日(星期四)13:30-17:00在大学城校区体育馆教材库房办理教材退还,逾期将不再办理。
四、成绩对接
请各学院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学习管理办法》(重师发〔2012〕2号)文件要求于4月10日起组织转专业学生进行学分转接,并及时指导学生进行补修选课,详见第二十五条学分的转接相关规定。
五、签订转专业承诺书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规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后,办理完学籍异动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回原专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院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务必于4月6日下午5:00前携带学生证到弘德楼1109签订《转专业承诺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媛、谢汝莉
联系电话:65910194、65910195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转专业录取名单
2.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转专业分班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