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潜心教学,积极投入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对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团队和单位进行奖励。根据《教学工作单项奖励津贴实施办法》(附件1)的精神,本次奖励对象为2017年度市级质量工程项目、市级教改项目、市级教学成果奖和校级教学成果奖。各教学单位将本通知事宜告知项目负责人,并由其处理奖励事宜。具体实施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排名及具体分工确认成员的奖励金额,并填写《2017年教学工作单项奖励津贴发放表》(附件3)。(注:项目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获奖等级对应总额,见附件2)
2.教学工作单项奖励津贴发放表需提供被奖励人姓名、工资号、事由、奖励金额等,并以纸质形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交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办公楼236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337321889@qq.com。
3.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中午12:00之前。
附件:1.教学工作单项奖励津贴实施办法
2.2017年教学工作单项奖励名单
3.2017年教学工作单项奖励津贴发放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