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各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
为了保证在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在大学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现将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高水平运动员成绩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并组织各代表队教练员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对象
我校2014、2015、2016、2017级高水平运动员和参加高水平运动队并随队参加比赛,为学校取得相应成绩的普通本科学生的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成绩。
二、工作内容
(一)请各代表队教练员根据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学分评定对照表,于4月11日前完成各自代表队运动员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训练学分”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
(二)请各高水平代表队教练员按照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高水平代表队参赛情况调查表的要求,于4月9日前填报该学期各代表队参赛人员及获奖情况(注:请填报成绩系数最高的比赛获奖情况)。
(三)教务处根据各代表队提交的附件1,添加各代表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竞赛学分”选课名单后,请各代表队教练员根据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竞赛学分评定对照表,于4月11日前完成各自代表队运动员该学期“竞赛学分”的成绩网上评定工作。
(四)教务处根据各代表队教练员网上评定的“训练学分”和“竞赛学分”成绩,制作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高水平运动员课程成绩加分方案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对相应运动员和学生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进行加分处理。
三、材料的提交要求
附件1填报要求:1、该材料需将各代表队信息汇总在一张表内报送,不接收各代表队分别报送的材料。2、该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弘德楼1106办公室,电子版需发送至邮箱:273523861@qq.com。3、该材料除相应领导签字处以外,不能手工填报。
四、注意事项
(一)符合加分条件的代表队有:篮球队(男子、女子)、田径队(男子、女子)、足球队(11、7、5人制)、网球队、沙滩排球队。
(二)竞赛学分和训练学分仅针对以高水平运动员身份招入我校,且就读于非体育与健康科学院的学生而设置。
(三)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随高水平代表队训练不享受训练加分也没有竞赛和训练学分;仅在加入各高水平代表队参加比赛并取得相应名次后,认定成绩。
联系人:赵化纯联系电话:65910194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高水平代表队参赛情况调查表
2.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训练学分评定对照表
3.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竞赛学分评定对照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