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教育新闻 | 机构设置 | 教务动态 | 公示公告 | 管理文件 |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文章正文  

 

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8-03-27 16:38  

 

校属各教学单位:

 

现将《重庆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8327

     重庆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学校教学思想和教学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开展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等有关教学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培养方案要体现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质量标准,体现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内容包括各板块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毕业要求、授予学位要求等。

 

第三条 培养方案应当保持相对的稳定性,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等学校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方案也应当适时进行修订,并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务处。“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包括确定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案和日程安排等。

 

第五条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主体是二级学院。各学院应当成立由院长、分管教学院长、相关教师和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第三章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和调整

 

第六条 培养方案的制订:学院针对新专业,按有关规定创制拟定培养方案。培养方案的修订:根据学校拟定的修订指导性意见,各学院对所有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原则上四年修订一次。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求、上级文件精神和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教师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拟定培养方案初稿和论证报告。培养方案初稿和论证报告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含行业专家)会议审议修改、签字通过,经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培养方案的调整:学院在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发现现行方案确有问题,可以在保持总学分和学分结构不变的前提下,对培养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学院可针对个别课程的学时、学分、实践环节等不合理设置或者教学条件、学生情况变化等原因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新培养方案须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含行业专家)会议审议修改、签字通过,连同《重庆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审批表》(附件1),经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教务处。学校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培养方案的执行和异动

 

第八条 为了保证培养方案实施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培养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执行过程中,在不改变毕业要求的前提下,若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异动,包括更换课程、改变开课时间、改变课程性质、增(减)课时等,应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异动审批表》(附件2)并报教务处,经批准后实施。培养方案必修课程的异动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每个学院每年必修课程异动不得超过两次。超过两次或未按规定报批擅自异动培养方案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九条 培养方案未发生修订或调整的,其下一届学生延用上一届学生的培养方案。

 

第十条 每一届新生的培养方案,无论是新制(修)订、调整或延用上一届,须在当年530日前定稿并提交教务处。当年招生的所有专业(含方向)均应提交。学院应确保在新生入学时将方案发放至每一个学生。

 

第十一条 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编制各学期的教学计划,落实每学期课程教学任务、教师安排、场所安排以及考核方式等。

 

第十二条 各学院依据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教学大纲(含实验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是实施课程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要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明确教学目标、基本内容、考核要求等,要体现因材施教。各学院要按照主讲教师执笔制(修)订、教研室研讨、学院审定的程序完成与培养方案配套的教学大纲制(修)订工作。经学院集体讨论并批准执行的教学大纲具有强制规定性和约束力,所有任课教师都必须遵循。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质量工程专栏  

 

教学辅助系统
实习管理系统
语言文字网
“3+2”综合测试成...
“3+4”职业技能测...
网络教学平台
音乐小课安排
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Copyright © 2010 - 2011 教务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编:401331    电话:023-65362683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邮编:400047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邮编:40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