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了适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及《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等对专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学校自2012年以来建立了新专业年度质量报告制度,确保新专业建设水平。现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专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将2019年度质量报告编写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新专业应对照《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中的评审内容和标准,以自评报告形式编写《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度新专业建设年度质量报告》(大纲见附件2)。报告重点反映新专业年度建设情况,内容应简明扼要,数据真实可靠。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质量报告对新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以便进行整改。评估结果及后续整改情况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今年要求2017、2018、2019年设置的新专业(附件3)填报报告(附件2),并请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带签章的纸质文档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办公楼236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jwcjyk@163.com。
联系人:陈苗苗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1.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2.重庆师范大学2019年度新专业建设质量报告(大纲)
3.2017、2018、2019年设置的新专业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