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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08:44;  编辑:林子楠;  点击数:



关于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重庆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重庆市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重庆市支撑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若干措施》(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推动教育与科技、产业、人才相互支撑和相互赋能,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重庆市关于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集群,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能力与水平,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申报条件

1.紧密对接产业集群。需紧密对接重庆市“33618”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集群。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2.具有高水平教学团队。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校内专职教师的数量。

3.推动育人模式创新。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实践、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促进产教融合。相关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列入市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具有相对优势。

4.建设投入持续稳定。构建多主体协同、稳定有序的管理构架和运行机制,设有专项资金保障现代产业学院的正常运行,构建企业、行业、地方和学校等多主体的资金稳定投入机制,或能将行业最新的实验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地等硬件资源投入教育教学过程中。

三、评选程序

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鼓励跨学院联合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学院主要领导或分管教学副院长。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建设。已有的市级新型学院(含现代产业学院)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学校将以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为基础,择优推荐市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

四、经费支持

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期原则上为2年。学校将给予每个现代产业学院经费支持,学院应配套相应的建设经费。

五、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于2024510日前将《重庆师范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附件2)以及附件支撑材料上传至“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s://trpms.cqnu.edu.cn/trpms,操作说明见附件3

同时,请各申报学院将签章后的《重庆师范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纸质档一式一份提交至综合楼230室。


联系人:夏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1.相关文件

2.重庆师范大学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

3.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建设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




教务处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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