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结束,为确保本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查总结工作
各学院必须认真参照《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08]17号)、《关于规范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文件的通知》(重师教〔2016〕78号)和《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后期自查总结工作。按照最新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进行最后把关,重点在选题、中英文摘要、开题报告、文献资料查阅、篇章结构、格式规范等,尤其注意以下问题:
1.避免文题不符: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应和题目保持一致,同时题目应该准确、清晰,避免大而空;
2.开题报告中的时间、背景与目的、内容与方法必须明确清楚,表述时不能重复或混为一谈;
3.毕业论文(设计)正文提出的论点与论据必须有必然联系,且论点清晰,论据正确,论证合理有力;
4.坚决杜绝毕业论文(设计)抄袭与雷同现象,尽量做到一人一题;
5.毕业论文(设计)的标题、中英文摘要和结语应该保持一致性,同时应注重语言通顺、逻辑严密,尤其是英文摘要务必准确;
6.指导教师评语及答辩记录做到严格、规范;
7.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原则上应成正态分布,合理控制学生的成绩比例,慎重给出优秀与不及格的成绩;
8.有毕业设计的专业,必须加入毕业设计成绩评定标准,若以团队方式完成毕业设计的,必须明确团队成员个人的评价标准;
9.按照《关于规范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文件的通知》(重师教〔2016〕78号)的规范和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和存档材料收集整理工作,存档纸质材料均双面打印。
10.学院推出的优秀毕业论文必须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
请各学院按上述要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总结工作,自查总结时间为5月23日—6月3日。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学院在自查的基础上,开展201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完成《重庆师范大学×××××学院201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格式见附件1)工作总结应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工作机构、实施流程、专业规范、选题工作、指导工作、评阅答辩、成绩分布、质量分析、经验与不足等。
2. 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设计)成绩统计表》;(附件2)
3. 各专业推荐1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编优秀毕业论文集,并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附件3)
4. 刻录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光盘,以专业名称为文件夹名,学生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请单独存放在一个文件夹中;
以上1-3项材料均须提交纸质及电子文档各1份,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光盘交1份,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
希望各学院严格遵照文件精神与要求,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查与总结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附件模板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电话:65362230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学院2016届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模板
2.重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毕业论文 (设计)成绩统计表模板
3.重庆师范大学2016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模板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