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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校级)奖励工作的通知
2016-07-15 14:37  

 

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教学

      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重师发〔2008163号)精神,为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设立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研科。

 

二、评选范围

 

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我校教育教学实践中,自2012年(含2012年)以来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我校各单位(学院、部、处等)、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依照规定申报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学校积极鼓励以我校为成果第一主要完成单位,联合国内其他教育单位申报教学成果奖。

 

具体范围主要包括:

 

1.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人才培养目标多样性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实践教学、保证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教育、科技、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在推动教学管理现代化,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产学研合作、优质资源共享、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教学成果的体现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三、评选申报条件

 

(一)成果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二)成果必须是2012年(含2012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项目。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层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凡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均可提出申请,个人需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者应按规定填写《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并提供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四、评选方法

 

(一)评选依据:制定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该指标体系作为学校、学院两级评选的统一尺度标准。

 

(二)奖项设置:2016年教学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数目根据申报情况与成果质量确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

 

(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必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推荐和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二)各学院应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并按时上报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和相关材料,推荐中要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三)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与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16919日下午500。报送材料包括:

 

1. 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1份(附件2);

 

2. 重庆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一式5份(附件3);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及相关主要材料一式5份。推荐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

 

3. 上报的推荐书用厚信封(或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正反两面。请各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材料后(不接受单独申报),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办公楼232,电话:65362778),电子文档发送至341799973@qq.com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的重要措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配合,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按时保质完成。通过教学成果的奖励,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使我校教学工作水平和教学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1. 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指标体系

 

2. 2016年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3. 重庆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6.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7.重庆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715

 

 

 

 

附件【附件1-7.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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