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保证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在校期间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学校将根据《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籍成绩管理办法(修订)》(重师教[2019]99号)(附件1)文件规定,开展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成绩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校正式在训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选我校体育代表队的普通本科学生。
二、工作程序及内容
(一)学生申报、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审核(9月23日-27日)
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课程成绩评定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主教练,主教练初审后交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竞训办公室审核签章。
(二)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报送相关材料(10月9日前)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竞训办公室审核后,汇总符合申报者名单,明确被认定课程明细以及课程加分明细,填写《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训练学分评定对照表》(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参赛情况调查表》(附件3),所有加分明细需附相关实证材料,于10月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弘德楼1106室湛老师处),电子版发至954937492@qq.com。
(三)教务处复审并公示加分明细(10月9日-18日)
教务处对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竞训办公室提交的上述学分、成绩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无误后,对加分明细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则下发成绩评定通知。
(四)教务处在系统中完成加分成绩的录入(10月21日-25日)
教务处根据公示无误后的加分情况,在教务系统中完成相应的加分。
三、其他
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组织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及时申报,并根据本通知的工作进程,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籍成绩管理办法(修订)》
2.重庆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训练学分评定对照表
3.重庆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代表队学生参赛情况调查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9月23日
(联系人:湛艳;联系电话:6591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