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师发〔2017〕63号)第三十一条“(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的规定,拟给予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的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学籍。
经学生学院上报、教务处复审,现将拟退学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2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教务处反映。
2019年12月26日-—2020年1月2日,请学院教学科研办将本公示事项书面告知(或函告)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家属)。
联 系 人:谭远淑
联系电话:023-65910195
地址:大学城校区弘德楼1栋1楼1106办公室。
附件:拟退学学生公示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