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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自编教材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2016-06-01 10:04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自编教材立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推进学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打造优质课程,促进高质量、高水平的精品教材和配套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师教发[2011]146)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自编教材立项资助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突出重点。修订与新编相结合,重点建设主干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加强实验实践类教材、新兴专业和交叉学科教材、在线精品课程等优化配套教材建设。

(二)改革创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学科发展、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鼓励编写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配合现代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教材结构与体系,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材呈现形式,建设立体化教材。

(三)特色鲜明。满足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规划建设定位准确、特色鲜明、品种丰富的教材体系,以满足多层次、多类型、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前准备:各学院在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时,应认真组织申报人学习《重庆师范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确保申报人明确教材申报、立项、资助与评审的具体事宜。

(二)主编资格要求:主编应讲授该课程3年以上,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成绩;原则上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有编写教材的经验,能保证按时完成编写工作。综合条件较好的教师也可以破格担任主编。

三、申报立项程序与相关权益

(一)申报立项程序

1.申请资助者须认真填写《重庆师范大学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对国内已出版的同类教材情况作出分析,提出自编教材的改革目标和特色。并提供所编教材的内容简介、章节目录和至少两章书稿。

2.所在学院初步审查,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学院填写《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汇总表》(附件2),并将其连同申请书与支撑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教研科。

3. 教务处核定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对象和立项等级,下达立项资助通知。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启动实施计划。

4. 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编写过程中的需要,可申请借用不高于总资助经费的30%,作为教材编写启动经费。对列入教材出版资助的项目,要求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教材出版任务。两年后尚未完成出版任务的,将视情况终止资助。

(二)相关权益

对于获得本次立项资助的自编教材,还享有如下权利:

1. 出版费将根据出版社类型和立项等级进行追加资助。

2.立项教材将在“十三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遴选中给予重点推荐。

3.立项教材将优先推荐参与各级教材评优工作。

4.得到立项的立体化教材,学校将优先鼓励建设相应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网络课程,并优先鼓励推行教育教学改革。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请于2016615日前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附件1(一式八份)签字盖章后,连同附件2A3纸张打印一份)和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务处教研科(综合办公楼232办公室)。附件12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8635989@qq.com。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陈苗苗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

2.重庆师范大学2016年自编教材立项申报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

                  201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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