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学校实验室
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现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渝教办高发〔2016〕4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按时准确上报数据。
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准确理解每项统计数据的内涵,确保统计质量,准确填写附件3-7的表格,填表说明请见附件8,并于9月19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毕后将电子文档发至1774639@qq.com,纸质材料由填报人签字、实验室主任签字、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6年9月19日之前务必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大学城校区办公楼234-2)。
附件:1.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渝教办高发〔2016〕4号)
2.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5号)
3.重庆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基本情况增
(减)表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5.专任实验人员表
6.实验项目表
7.贵重仪器设备表
8.填表说明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