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
教学比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更新教学观念,提高教学效果,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渝教高函〔2016〕14号)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举办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组织机构
本次比赛由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实施,比赛评委专家由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
三、比赛内容和要求
本次比赛围绕本科教学和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自选主题。具体要求为:
(一)认真选择参赛内容,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微课,录制时长为5-10分钟的微视频,并配套提供在微课录制过程中使用到的辅助扩展资料(可选),如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
(二)参赛作品,原则上同一知识点、技能点或教学环节的内容不能重复上报。
(三)鼓励参赛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或学习需求报送系列微课,完整呈现某个专题或一门课程的知识学习。
(四)参赛作品画面合理布局,成像清晰,无质量缺陷。拍摄录像时可采用录屏软件、手写板、电子白板、Pad、手机、高清或 DV 摄像机、数码相机等多种采集设备,并对拍摄到的视频进行编辑。
(五)参赛作品制作要求(见附件1)。
四、参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初选:即日起至7月11日,各教学单位按照《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作品评审标准》(见附件2)进行初选,择优将参赛作品拷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办公楼234-1)。同时将《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品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版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739533061@QQ.com。
(二)校内专家评审:7月13-14日,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作品评审标准》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
五、奖励
1.本次比赛根据分数高低,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0名。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励。学校将推荐得分为前5名的教师及其作品参加“重庆市第二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
2. 学校将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单项奖励工作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师委发〔2011〕5号),给予代表学校参加“重庆市第二届高校微课教学比赛”获奖的教师相应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每个学院至少提交2件参赛作品。每位参赛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提交参赛作品限报一项(同一门课程的系列微课按一项计算),非第一作者限报两项。
(二)参赛作品及材料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若发现参赛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有任何不良信息内容,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品制作要求
2.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品评审标准
3.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品登记表
4.重庆师范大学教师微课教学比赛作品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6月23日
(联系人:黄玲 ; 联系电话:659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