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6-2017学年度
第一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的通知
根据实习单位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选派部分学生参与顶岗实习支教。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顶岗实习支教时间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为期一学期。
二、顶岗实习支教学科及学段需求(详见附件3)
三、顶岗实习支教学生选拔及推荐程序
(一)选拔对象
各学科分别由各专业所在学院选派。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基层教育事业。
2.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好,有敬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适应艰苦环境。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师范技能,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三)资格申请
学生自愿填写《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申请表》(附件1),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填写《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汇总表》(附件2)。
四、相关政策
1.进入实习支教单位的学生将接受全方位的规范管理,由实习支教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按月支付一定的实习生活补助。江津、丰都教委为江津、丰都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其它地方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由学院购买。
2.参加顶岗实习支教的学生可以不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实习,将顶岗实习支教成绩作为教育实习成绩。
3.顶岗实习支教学期的课程,学生可以通过自学或其它方式完成学习,在结束实习支教工作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4.学院须按照毕业实习相关要求,给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指派相关指导老师。
请各教学单位将附件1、附件2打印稿与电子稿于2016年7月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行政楼234-2)。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学生申请表
2.2016-2017学年度第1学期顶岗实习支教学生汇总表
3.顶岗实习支教学科及学段需求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