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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培训的通知
2016-07-05 16:09  

  

关于开展2016年教师教育必修

     课程教师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和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201518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已于2016年上半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我校2016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和教育硕士须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后,才能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因此,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的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培训旨在适应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的政策要求,改革教师教育课程的内容体系、授课方法与考核方式,使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大纲深度融合,提高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二、培训对象

 

全校承担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普通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教育研究方法》、《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

 

、培训内容及安排

 

此次培训设置3个专题,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任务驱动等形式,集中2天连续学习,以实现上述培训目的。具体安排见下表所示。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主题

主讲人

/主持人

培训形式

79

9:00-11:30            

综合楼226会议室

教师资格证国考背景下的教师教育课程改革

主题报告

79

15:00-17:30            

综合楼226会议室

教师资格证国家统一考试大纲解读

刘建银

专题研讨

710

9:00-17:30            

综合楼226会议室

融合教师资格证国考的教师教育课程大纲编制

魏勇刚

任务驱动

 

四、培训要求

 

1.请相关教学单位于 2016 7 8 日前将《2016年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培训人员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综合办公楼234-1),电子版发送至739533061@qq.com

 

2.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请参加培训的教师妥善作好工作和家庭的安排,克服困难,保证学习。

 

3.参加培训的教师需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培训期间注意纪律,不随意出入教室,关闭手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

 

 

   附件:2016年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教师培训人员统计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75

 

(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659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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