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
第二次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现将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次课程考核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第二次课程考核安排
(一)时间安排
1.专业课,通识课、教师教育类课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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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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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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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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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0-1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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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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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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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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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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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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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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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0-1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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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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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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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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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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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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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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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00-11: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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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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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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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文化基础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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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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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
14:00-16:00
16: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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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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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共体育课考试时间安排:
《体育II》、《体育IV》开学第二次课程考核时间:9月8日和22日下午15:30,参考学生需按时前往大学城游泳馆门口集中,并在各自原任课教师处参加考试(参考学生可以根据行课和考试安排选择参加其中一次考核)。
(二)场地安排
通识课、教师教育类课程、专业课程第二次考核场地须到后勤与公共资源管理处办公室(弘德楼1栋1110)申请。公共体育课考试地点为大学城游泳馆。
(三)监考安排
通识课、教师教育
程监考
老师由学生学院和开课学院指派;专业课监考老师由学生学院指派。
(四)考试安排表
1.通识课类、教师教育类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报送考生名单至开课学院,开课学院核对学生学院报送的考生数据后进行汇总排考(格式参照附件1)加盖公章,于9月12日中午12点前报弘德楼1106考务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专业类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排考并汇总(格式参照附件1)加盖公章,于9月12日中午12点前报弘德楼1106考务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参加第二次考核的同学。(注:考试违纪、作弊和缺考的同学不能参加第二次考核,只能重新修读该门课程。刷新成绩的同学必须在课程开设的相应学期的规定时间上网选课,不能直接参加第二次课程考核。)。
(五)试卷印制
课程考核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开课学院务必于9月9日前交由教务处文印中心印刷,同时需附上《重庆师范大学试卷总目录模板》加盖公章(参照附件2),文印中心据此印刷试卷。
二、成绩登录
第二次课程考核成绩登录时间为9月23日上午8点30分—30日下午16点,任课教师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将学生成绩准确无误登录上网。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成绩登录工作的学院和老师,将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考试工作规范》(重师发〔2011〕27号)第八章第四十条“课程考试结束一周后,若成绩还未上网,学校将视为任课教师的教学事故,并同时追究学院的教学管理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工作相关规范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第二次课程考核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重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考试工作规范》(重师发〔2011〕27号)文件要求,严格考试纪律,加强考风学风建设,确保考试的公正、客观性。要特别提醒考生,考试时关闭手机,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开课学院须在考前做好考生签到表和座签号。请各教学单位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四、其他
联系人:赵化纯联系电话:65910194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次课程考核安排表模板
2.重庆师范大学试卷总目录模板
3.考生须知
4.监考须知
5.板书内容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