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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笑添等15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5日 18:45;  编辑:黄浩;  点击数: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师发〔2020〕131号)第三十五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退学处理(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的规定,张笑添等16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本科学生应按拟退学处理,学校于2026年1月12日至1月16日进行了公示,经2026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给予张笑添等16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本科学生退学处理。其中,张笑添等15人因联系方式更换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经学校研究,现对将作退学处理的张笑添等15人名单再次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25日-2026年4月24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0131

电子邮箱:20131135@cqnu.edu.cn

附件: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3月退学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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