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3〕84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23年12月11日-12月22日开展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全面梳理专业建设成果,认真总结特色和典型经验,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相关数据和内容填报审核工作。
市教委将采用“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打分。定量指标通过专业监测评价平台根据评分规则自动计算结果;定性指标由各教指委组建专家组依托专业监测评价平台评价打分。
市教委将对专业监测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专业建设有关市级项目申报和验收,下一年度高校新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分配,一流专业和紧缺急需专业生均拨款经费标准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建立专业监测评价“灰名单”预警制度,将连续3年监测评价效果较差的专业纳入“灰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监测评价范围
我校已有两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截止2023年8月)须参加2023年专业监测评价,已申请停办(停招)的专业可不参评。评价数据涉及立德树人、学生发展、师资队伍、教学资源、专业影响等5个方面内容,共42张数据表格,其中9张表格学校统筹填报,33张表格各专业进行填报。
三、统计时间
2023年专业监测评价数据采集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2023年12月31日,评估期为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统计时间段均须在评估期内;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支撑平台等),统计时间点为2023年12月31日。
四、填报平台
名称: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平台
网址:http://cqpme.cqupt.edu.cn
学员管理员账号:用于审核本学院各专业填报提交的数据,并提交上报学校的账号,账号和原始密码见附件4。
专业管理员账号:用于填报本专业监测评价数据,并提交上报学院的账号,账号和原始密码见附件5。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院管理员和专业管理员登录专业监测评价平台,在个人中心(平台右上角)完善用户名、手机号、邮箱等平台基础信息。
2.专业管理员登录专业监测评价平台,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并提交学院账号审核。部分数据可通过excel模板填报完成后,批量导入平台。
3.学院管理员登录专业监测评价平台,审核各专业填报数据,于12月20日前(星期三)提交学校账号审核。
4.请各学院将2022年12月8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批的2023年新增国家级支撑平台表(见附件7)和2023年新增市级支撑平台表(见附件8)电子稿于12月13前发送至邮箱1052529680@qq.com。
5.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进行统筹,各专业要指定专人进行填报。各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的具体责任人,对本专业材料的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各学院要对填报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本学院各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为便于数据填报交流及相关信息发布,学校建立了数据填报QQ群:513099042(重师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群),请相关工作人员进群。
学校联系人:郭姝婷,65362622(18875037815)
附件:
1.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
2.专业监测评价平台学院管理员账号和密码表
3.专业监测评价平台专业管理员账号和密码表
4.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5.学院管理员操作手册
6.专业管理员操作手册
7.2023新增国家级支撑平台表
8.2023新增市级支撑平台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