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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学单位自评完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15:2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学校预计将于2025年4月接受审核评估。依照《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附件1)的安排,现阶段需开展自评完善工作。为深入推进审核评估工作,全面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部署和审核评估推进会要求,现对校院两级审核评估自评完善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评建工作,须切实担起领导责任,组织深入学习教育部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评建工作方案,合理设置评建工作分组,充实评建工作队伍,压实评建工作责任。

二、对标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清单

各教学单位在评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对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1),在参考《审核评估阶段性问题分解表》(附件2)和《学院教学档案材料自查清单目录》(附件3)的基础上,明确本单位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全面梳理本单位本科教育教学现状、特色及差距,形成自评自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附件4)。

三、做优自评材料,做实管理档案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评建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学院自评工作,撰写审核评估学院自评报告;根据《学院教学档案材料自查清单目录》(附件3)要求,扎实开展教学管理档案自查清理工作,做到教学档案完整、规范、详实、准确,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严格审查教师课堂教学进度表、教案、课件、教材审读等教学材料;组织学院教学督导组督导课程思政、“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教学理念在课程教学大纲、课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活动等方面的落地落实。

四、对表推进整改,落实监督问责

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统筹全校评建工作日程安排,督导检查校院两级评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应按照《评建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5)和《院级自评自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附件4),对标对表推进本单位评建整改工作。学校将对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请各教学单位评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审核评估相关工作方案和要求,扎实有效做好自评自建及问题整改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052529680@qq.com,纸质稿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学校评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32室)。

工作联系人:余健,15902359428;郭姝婷,18875037815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2.审核评估阶段性问题分解表

    3.学院教学档案材料自查清单目录

    4.院级自评自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

    5.评建工作日程安排表

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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