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重庆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修订)》(重师发〔2025〕69号)、《重庆师范大学与企业(行业)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试行)》(重师发〔2025〕7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基础教育学校、企业(行业)的合作,推动双方师资共育共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征集我校2026年上半年与基础教育学校及企业(行业)师资互派互聘的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计划征集类别:师资外派项目(基础教育学校)、师资外聘项目(基础教育学校)、师资外派项目(企业(行业))、师资外聘项目(企业(行业))。
二、外派外聘时间:2026年上半年
三、师资互派互聘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工作待遇、管理与考核等详见《重庆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与企业(行业)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
四、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学院师资互派互聘年度计划,确定推荐候选人,并按类别填写计划表、申请表、任务书(附件3~10)。
五、师资外派项目(基础教育学校)、师资外聘项目(基础教育学校)可由学院对接或学校统一对接,需学校统一对接的请于2026年1月4日(周日)下午17:00前联系教务处。师资外派项目(企业(行业))、师资外聘项目(企业(行业))由学院对接。
六、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文件精神,确保每年到基础教育学校的外派师资比例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相关要求,确保应用学科每年外派到企业(行业)的外派教师人数不低于该学科专任教师的2%。学院应对外派教师候选人按照资质条件进行排序推荐,学校将对外派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外派人员名单最终由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七、请学院将计划表、申请表和任务书的可编辑电子版于2026年1月14日(周三)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1520191688@qq.com。纸质版计划表(签字+盖章)、申请表和任务书(双方单位签字+盖章)于2026年1月15日(周四)下午17:00前报送到综合办公楼239。
联系人:张浩、唐春 联系电话:65362230
附件: 1. 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与基础教育学校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重师发〔2025〕69号)
2. 关于印发《重庆师范大学与企业(行业)师资互派互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师发〔2025〕76号)
3. 师资外派项目(基础教育学校)计划表
4. 师资外聘项目(基础教育学校)计划表
5. 师资外派项目(企业(行业))计划表
6. 师资外聘项目(企业(行业))计划表
7. 重庆师范大学师资外派申请表(基础教育学校)
8. 重庆师范大学师资外聘申请表(基础教育学校)
9. 重庆师范大学师资外派申请表(企业(行业))
10. 重庆师范大学师资外聘申请表(企业(行业))
教务处 人事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