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报批表》,是学生档案的一部分,由当年毕业学生在申请授学士学位前集中完成相应内容填写后,交学院教学秘书统一盖章,最后由各学院装入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档案中缺少此文件,可以申请补办。补办流程:
在附件中下载《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报批表》模板,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
为避免毕业时的学位委员会主席与目前的学位委员会主席可能非同一人的问题,申请理由中必须写明:"现申请补办"字样。
须按照《重庆师范大学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报批表》由上到下的顺序到各相关部门依次完成盖章手续,办理时请出示近半年学信网学位的认证报告(学信网免费申请):(1)“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到该学位证书学习的学院完成(如果是联合培养或在校外办学点学习的,在所在学习院校的教务处办理);(2)“本科生院意见”,请到综合办公楼233办理;(3)“校学位委员会意见”,请到综合办公楼222办理。
2008年9月1日以前办理学位证的毕业生,因学信网没有对学位电子注册,请先到学校档案馆办理学位证书证明后再到相关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