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院
首页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数字教学示范学院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 16:48;  编辑:林子楠;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加快教育数字化建设,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校智慧教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4学校共立项与培育校级数字教学示范学院15个(名单见附件1)。为进一步推进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工作,现决定开展2025年数字教学示范学院终期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终期验收内容

(一)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各学院需提交已完成建设的课程知识图谱,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授课网址、课程截图、相关授课数据等。

(二)数字教材建设:需要提交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数字化教材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虚拟教研室建设:需提交至少5“线上+线下”结合的教研活动报告,内容应涵盖活动主题、参与人员、活动形式、成果总结、活动图片等。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参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建设指南(2020年版)》内容,提供相应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

(五)教师数字化能力培训:提供组织专业教师参加以数字化教学能力提升为主题的校外培训证明材料,确保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次(立项项目)/5人次(培育项目)。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通知、培训现场图片、培训结业仪式等。

(六)数字教学典型案例凝练:需提交不少于5个(立项项目)/2个(培育项目)数字教学相关的典型案例,案例应体现数字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效果,每个案例字数不少于1500字。

其中,对于立项项目,要求建成的课程知识图谱和数字教材的合计总数不少于4项;对于培育项目,要求建成课程知识图谱和数字教材各1项。

二、验收流程

学校将对照学院前期制定的任务清单审核验收材料,验收结果将作为年终教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终期验收工作,确保数字教学示范学院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提交方式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51226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盖章版PDF至邮箱csjwcjyk@163.com

(一)《重庆师范大学数字教学示范学院终期验收建设任务清单完成情况》(附件2);

(二)经费使用明细(需盖财务章)。


联系人:林老师、夏老师;联系电话65362778

  

     附件:1.关于公布校级数字教学示范学院立项名单的通  

2.重庆师范大学数字教学示范学院终期验收建设任务清单完成情况

 


 

教务处

2025121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及以前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一办理“十三五”以前教学类项目结余经费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本科生院 All Rights Reserved,2023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编:401331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邮编:400047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邮编:400700
电话:023-65362683        邮箱:jwc@cqnu.edu.cn
版面设计: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3届,张信欣(指导教师:汪晓玲)
网站制作:重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谭华山,65103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