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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9日 11:13;  点击数: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重庆师范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智能+”时代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加快创建跨课程(群)、跨学科专业、跨校、跨区域、跨行业的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校级虚拟教研室申报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建设范围。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联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等区域高校、研究机构、行业部门等建设区域性虚拟教研室,联合周边省市和高等教育发达省市高校、研究机构、行业部门等建设全国性虚拟教研室。

2.建设内容。虚拟教研室分为专业建设类、课程(群)教学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鼓励支持获批国家级、市级一流专业和课程教师、团队申报;鼓励围绕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问题、重大教学成果等试点建设虚拟教研室。

二、申报要求

1.目前未获立项建设校级及以上虚拟教研室的学院须至少申报一项。

2.教研室负责人一般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或市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成果较为显著。

3.虚拟教研室已有建设基础,机制健全,常态化运行,效果良好的优先立项建设。

4.学院能够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激励机制。

5.立项校级虚拟教研室,学校将资助一定建设经费,支持建设。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前,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表(附件1)、支撑材料(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232-2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并以“XXX学院/单位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材料”命名并发送至邮箱527884356@qq.com

联系人:饶娣萌;联系电话:65362622

附件:1.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推荐表

2.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支撑材料

3.虚拟教研室推荐汇总表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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