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发挥新时代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实施与质量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基层教学组织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师发〔2023〕27号)要求,现将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各教学单位须加强对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组织制定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计划,明确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任务安排、教学质量管理、教师培养、教学改革研究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切实发挥好基层教学组织的功能和作用。
二、加强虚拟教研室建设。各教学单位要加大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力度,结合申报目标任务制定本学期重点工作计划,积极探索“智能+”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标准、建设路径和运行模式,扎实推进虚拟教研室建设。
三、规范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各基层教学组织应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发挥好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共同体、课程设计共同体、教学改革实践共同体作用,详细制定本学期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每学期不少于四次,至少开展一次教学观摩活动。
四、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督导。各教学单位需建立基层教学组织工作督导制度,定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检查和活动督导。学校将组织专家不定期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和活动抽查。请各教学单位落实好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要求,于2023年9月21日(星期四)前将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基层教学组织重点工作与活动计划》《重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虚拟教研室重点工作计划》(见附件)纸质稿报教务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督办公室(综合办公楼232-2室),电子稿发至527884356@qq.com邮箱。
联系人:饶娣萌;联系电话:65362622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基层教学组织重点工作与活动计划
2.重庆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校级虚拟教研室重点工作计划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