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申报工作通知》(重师教〔2023〕80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申报、学校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及公示,决定将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优师计划’理科师范生卓越人才培养教研室”等15个虚拟教研室立项为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为校级虚拟教研室的试点建设项目,学校将给予2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相关学院要强化政策配套和资源保障,并给予一定配套经费资助,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2.各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3.各虚拟教研室要围绕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对标市级和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标准,稳步推进建设,并取得实质性建设成效,达到市级申报的要求。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力争建成一批理念先进、动态开放、效果明显的虚拟教研室。
附件: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重庆师范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