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 号)、《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毕业实习工作条例(修订)》 (重师发〔2021〕51号)、《重庆师范大学教师教育“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重师教〔2023〕106 号)精神,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学生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本科实践教学活动将全部纳入“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学校已启动2024年本科生春季实践教学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适用范围
所有在校本科生开展的见习、实习、研习类实践教学活动,都将纳入实践教学管理平台统一管理。2021级师范专业,若学院尚未执行“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学生在见习、实习、研习类实践教学活动中选择平台中的“其他任务”上传原有的作业任务;若已参照执行,则按照新任务模板完成相应任务。2022级及以后的师范专业,平台将全面按照“三习”贯通培养实施方案进行管理。
二、平台登录方式
平台可通过电脑端和移动端登录(目前移动端只支持学生、指导教师以及领导三个角色)。
1.电脑端:打开学校官方网站,登录校园门户,在业务系统导航栏,找到“实践教学平台”,点击进入平台页面,或直接通过网址:https://sjjx.cqnu.edu.cn/,点击“本校师生”登录。
2.移动端: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实习支持系统”,从“重庆师大”端口,点击本校师生登录。
平台的电脑端与移动端已完全对接校园门户,与校园门户账号通用。
三、数据填报要求
1.各学院的实践教学数据由“院系管理员”按照师范、非师范的类别完成填报。数据填报说明见附件1。“三习”的数据填报统一使用《数据导入模版(大表)》(附件2),学院应根据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安排,分别填报见习、实习、研习的数据导入模板。
请各学院在正式填报数据前务必认真阅读模版上方的填报说明,明确每一项数据的填报要求。《数据导入模版(大表)》(附件2)需在3月11日(周一)17:00点前报送至邮箱:1484103112@qq.com。
2.本学期开设有见习、研习类实践教学活动且需在本学期登载成绩的学院,于3月15日(周五)17:00点前按专业提交见习、研习计划(纸质版、电子版),模板参考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实践科239室,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484103112@qq.com。
3.为了保证实习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已建立QQ群:706397762,请相关老师尽快加入。
联系人:蒋典琦、冉智勇 电话:65362230
附件:1.数据填报说明
2.《数据导入模板(大表)》
3.重庆师范大学本科XX专业见习(研习)计划
教务处
2024年3月4日